一、蘇州參保職工進行失業登記
初次登記失業的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外地戶籍憑居住證)和2張證件照外,以下人員還需提供:
(1) 學校畢(肄)業沒有就業經歷的,憑畢(肄)業證明;
(2) 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憑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相關證明;
(3) 從事個體經營、開辦企業或其他單位的,憑工商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停業證明;
(4) 復員退役軍人、隨軍家屬未安置就業的,憑安置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5) 刑滿釋放、假釋、監外服刑的,憑公安司法或戶籍街道出具的相關證明;
辦理程序 、辦理機構:
個人至社區申請——社區受理。
初次登記失業的可以辦理就業創業證。
。
辦理地點
本地戶籍失業人員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提出申請,非本地戶籍人員憑《居住證》向所在常住地社區(村) ?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提出申請。
收費標準:不收費
聯系電話:
0512-12333
二、辦理失業金領取
受理對象
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的個人。
所需材料
申請人身份證。
辦理程序
窗口經辦程序:至相應的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或社區(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辦理申請手續。
網上經辦程序:通過關注“蘇州人社”微信公眾號—綁定個人社保卡—掌上大廳—在線辦事—失業保險金申請辦理申請手續。
每月25日前發放至個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辦理期限
3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
本地戶籍人員前往戶籍所在社區(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外地戶籍人員前往失業前單位所在地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聯系電話
0512-12333
辦理時間
工作日時間。
辦理流程、辦理條件、辦理機構:
1、失業人員在申領失業保險金前,原用人單位應已辦妥退工備案登記,當月不存在單位參保繳費。
2、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①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③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
失業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 ||||||
參保人員基本信息 | ||||||
姓名 | 性別 | 個人代碼 | ||||
身份證號碼 (社會保障號碼) | 戶籍所在地 | 省 市 縣 | ||||
本統籌區失業保險繳費信息 | ||||||
本統籌區失業保險繳費總月數 | 個月 | 失業保險最后繳費月 | 年 月 | |||
失業保險待遇核定及享受信息 | ||||||
已核定失業保險待遇月數 | 個月 | 核定失業保險金月標準 | 元/月 | |||
已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月數 | 個月 | 未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月數 | 個月 | |||
是否享受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 職工提升技能補貼政策 | □是 □否 | 享受年度 | 年、 年、 年 | |||
參加失業保險未核定失業保險金的繳費信息 | ||||||
繳費起止 | 參保單位 | 月均繳費基數 | 合計月數 | |||
年 月—— 年 月 | 個月 | |||||
年 月—— 年 月 | 個月 | |||||
年 月—— 年 月 | 個月 | |||||
年 月—— 年 月 | 個月 | |||||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信息 | ||||||
行政區劃 | 郵政編碼 | |||||
單位名稱 | 聯系電話 | |||||
地址 | ||||||
經辦人: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章)
年 月 日
1. 本憑證一式兩聯,填發此憑證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參保人員本人各一份;
2. 此憑證為格式文本,相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根據實際參考使用;
3. 繳費信息欄等如不夠填寫,可以附件形式另行制作。
3、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市區參保失業人員,應由本人及時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和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申報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人員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辦理申領手續:
①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或暫住證至以下地點辦理:
戶籍所在地 | 失業保險金申領辦理地點 |
姑蘇區、高新區、吳中區 | 戶口所在社區(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站 |
相城區 | 相城區就業管理機構 |
工業園區、外地戶籍 | 失業前單位所在地街道(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
6、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應積極參加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組織的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