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三假”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助力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太倉公司注冊小編了解到根據《蘇州市“三假”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市政府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2個月的打擊“三假”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制作、販賣“假印章、假公文、假證件”違法犯罪活動,壓縮違法犯罪生存空間,凈化社會面治安秩序,形成對“三假”違法犯罪活動的常態長效管控態勢。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 “三假”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力爭實現“四個一批”、“三個維護”的工作目標,即:清理整治一批“三假”活動高發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發現擠壓一批制作、販賣“三假”重點人員;集中偵破一批大要案件,摧毀犯罪組織結構,查處買假用假人員;全面收繳一批兜售、發放制假用假的小卡片和小廣告。全力維護公平正義和社會誠信,全力維護我市印章刻制業正常經營秩序,全力維護治安秩序穩定和城市良好形象。
二、時序進度
此次“三假”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從4月10日起至6月10日,為期2個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1.動員排查階段(4月10日至4月20日)。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要求周密組織、全面動員,并細化制定本地、本部門整治方案,全面排查梳理“三假”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人員,為精確開展打擊整治奠定基礎。
2.查處整治階段(4月21日至6月4日)。對前期發現梳理出的重點人員和案件線索及時移交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打擊查處。要同步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進行清理整治,逐項落實常態化管控措施,確保整治效果常態長效。
3.行動總結階段(6月5日至6月10日)。各地、各單位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對行動中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整改。進一步強化陣地控制,規范管理秩序,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效果、社會效果最大化。
三、工作措施
(一)深挖案件線索,廣辟情報來源。要將深挖制作、販賣“三假”違法犯罪線索作為推進打擊整治的重要切入點,立足多個陣地,通過不同渠道,力爭獲取一批深層次、內幕性情報信息。教育、民政、住建、文體廣旅、衛生健康、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等部門要在辦理許可事項過程中,加強對印章、證件、公文的識別、審驗,發現一批買假用假案件線索及時提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要主動作為,以警情、網情、民情為重點開展深度研判。要依托各類信息化平臺,常態研判“三假”警情,發現高發重點地區和領域,針對性開展打擊整治;要立足網上網下兩個戰場,公安網警部門開展網上巡查,及時發現一批網絡制作、販賣“三假”案件線索;要對接報的各類群眾舉報、寒山聞鐘、信訪投訴、“12345”平臺反映的問題留痕采集,突出群眾反復舉報的線索進行重點突破。要深入開展走訪排摸,公安派出所要廣泛發動基層社區民警深入城郊結合部、“城中村”等重點區域,及時發現一批制作“三假”可疑窩點。
(二)突出專案經營,實施深度打擊。要明確打擊整治重點,強化經營意識,集中精干力量專線核查,實施精準打擊,迅速突破一批制假販假大案要案,整治一批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徹底鏟除組織網絡和滋生土壤。對獲取的重要案件線索,公安機關刑偵、治安部門要發揮主力軍作用,組織精干力量立線經營、深度偵查。充分運用特情貼靠、暗訪調查、跟蹤定位等手段做好偵控信息落地、現場情況掌控、犯罪行為關聯查證等工作,公安機關網警、技偵部門要同步提供技術支持,查清犯罪活動的組織網絡、活動軌跡和制假窩點。
(三)注重統籌協調,加強協作配合。打擊“三假”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需要各職能部門協同發力。人社部門要加大對人才市場、勞務中介的常態化監管力度,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防勞務中介、人才市場成為制假用假的中間媒介,嚴厲整治勞務中介成為代辦、使用假證的平臺載體。城管部門要對戶外張貼非法廣告的行為強化查處打擊,并及時為公安機關提供制販假證違法犯罪信息。教育、民政、住建、文體廣旅、衛生健康、市場監管、行政審批部門要加強對群眾辦理行政許可事項過程中證明、證件的審驗、把關。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查處已合法持有特種行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市場主體擅自改變經營場所的行為,并利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時歸集各部門行政處罰信息,實施聯合懲戒。郵管部門要督促郵政快遞企業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制度,將發現的案件線索及時移送至公安部門。檢法部門要加強對《刑法》280條及相關司法解釋的研究,凝聚執法共識,為公安機關有效打擊“三假”犯罪活動提供法律支撐。
(四)堅持查管結合,強化責任落實。要堅持查處、管理雙管齊下,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全面開展宣傳發動,形成綜合治理工作格局。圍繞人才市場、勞務中介、行政服務中心周邊區域排查梳理售假、用假證件的重點區域開展集中整治,清理一批街頭張貼的小廣告、收繳一批兜售發放制假用假的小卡片、清查擠壓一批以湖南婁底、河南商丘籍為代表的高危地區的外來人員,全面整肅市場周邊環境。教育、民政、住建、文體廣旅、衛生健康、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等部門要進一步規范日常工作流程,重點加強對相關證明、證件的審驗,擠壓使用假證的生存空間。要實行承諾制,與前來辦理證照的企業、個人簽訂不用假證的承諾書,對發現的使用假證情況,一律通報有關部門,取消和收回其利用假證獲得的證照,并納入信用體系,提高買假用假成本。公安、城管部門在加大查處力度的同時,要加大對高危人員的清查整治,形成擠壓效應。城管部門要依托網格化治理,加強日常巡查管控,全面清理違章設攤行為和街頭小廣告。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手機信息等各種媒體,揭露假證對公平正義和社會誠信的嚴重危害性。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反映現實危害和工作成效。要把握整治過程中的重要節點,提升宣傳工作的精準性和實效性,在社會面形成強有力的整治聲勢。要發揮群防群治作用,建立有獎舉報體系,鼓勵群眾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制售“三假”違法犯罪案件線索,使制販假證者失去賴以生存的市場。
(五)健全長效機制,落實常態管控。在狠抓查處打擊、清查整治的同時,要著力推進源頭治理和系統治理,提升對制售“三假”行為的常態管控水平。要建立“1+3+1”長效管控機制。即:發放一份依法告知承諾書。人社、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等部門要向前來辦證的個人、企業發放一份依法告知承諾書,教育引導辦證群體守法自律,不買假用假。嚴格落實三個責任。公安機關要落實常態化查處責任,將打擊“三假”作為今后的一項常態化查處工作;人社、市場監管等部門要落實常態化監管責任,加強對勞務中介、人才市場以及各類市場主體的日常監督管理,嚴格落實證件審驗制度;城管部門要落實常態化清理管控責任,及時清理車站、勞務中介、人才市場等周邊區域的制假小廣告、小卡片。建立一套線索流轉機制。人社、城管、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等部門要將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用假售假線索及時流轉至屬地公安機關開展查處打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層面成立由副市長、公安局長馮晉同志任組長,市政府辦、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人社局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城管、交通(郵管)、文體廣旅、衛生健康、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 “三假”專項打擊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成立專班辦公室開展實體化運作,其中公安、人社、城管、郵管、市場監管五家單位要明確專人常駐辦公。各職能部門要嚴格落實“三假”專項打擊整治行動監管職能,形成各部門間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統籌抓好專項整治各項措施的落實。
(二)抓好統籌協調。各行政部門要認真理順、落實打擊“三假”專項整治行動中的監管職能,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流轉線索、情報互通,堅決依法懲處,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要建立完善部門間的信息通報、聯合執法、案件協查等各項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形成打擊整治合力。整治期間,各地要加強面上組織推動和檢查指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三)堅持從嚴執法。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強與檢法部門溝通,重大案件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在案件的定性、法律的適用、證據的標準上尋求支撐。公安法制部門要加強對打擊“三假”犯罪案件的執法辦案指導,為打擊一批“三假”犯罪團伙,處理一批“三假”涉案人員提供執法保障。
(四)嚴肅倒查問責。要嚴格落實責任倒查制度,對因打擊“三假”專項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導致發生重大案事件,嚴重損害我市形象的,要嚴肅追究管理、監督失職人員及有關領導的責任。各部門要加強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掌握,定期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報送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重大案事件、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聯系人:周璐,聯系電話:13913760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