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高新區關于培育高新技術企業
的若干政策(試行)實施細則
(2018)
根據太高新委發【2018】37號《太倉高新區關于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的若干政策(試行)》,對2018年度涉及加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集群、鼓勵太倉注冊公司科創載體培育高企、助推高新技術企業小升高等相關科技創新獎勵進行兌現,制定如下細則:
一、申報對象
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太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且承諾在享受政策后的10年內注冊地不遷離高新區的企業。
二、扶持政策及申報要求
(一)加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
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培育入庫,對首次申報高企,在高新區科技部門備案并審核入庫的企業,當年度申報即給予5萬元獎勵(該獎勵只享受一次)。
申報材料:
(1)高新區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2)太倉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太倉高新區首次申報高企備案表。
(二)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集群
引導科技型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20萬元,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
申報材料:
(1)高新區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上級部門下發的認定文件或證書。
(三)鼓勵科創載體培育高企
鼓勵高新區內的科技創新載體(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等)培育及引導載體內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由載體培養并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按每家高企給予所屬載體10萬元的培育獎勵。
申報材料:
(1)高新區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2)太倉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資金申報表。
(3)孵化器運營公司及獲評高企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上級部門下發的認定文件或證書。
(5)企業入駐協議。
(四)助推高新技術企業小升高
優先保障高新技術企業生產場地,經過孵化期進入加速、產業化階段的人才科技企業,在獲評高新技術企業且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后,對其在高新區內租用的生產用地按實際發生租金給予2000平方米以下的場地租金補貼,每平方米每月最高補貼30元,補貼期限2年,采取先繳后補方式結算。
申報材料:
(1)高新區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2)太倉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資金申報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
(5)房屋租賃合同。
(6)繳納房租票據。
三、其他說明
本獎勵由符合政策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主動、自愿申請,在申請期內未提交申請的視為放棄。同時,申請人需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存在惡意申請、虛假經營或不經營、不配合高新區科技局相關工作的企業,取消相關獎勵。
以上獎勵項目,對上級認定項目配套由科技局匯總相關資金申請材料后報財政局及管委會審核下撥,其余項目需要科技局審核的,由業務科室受理申報資料后,匯總整理初審后報送給獎勵項目評估小組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后,由評估小組上報管委會審批。
獎勵申請單位將接受信用審查,審查結果與獎勵實施參照《太倉市“1+X”政策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主體信用審查與結果應用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擬獎勵項目按程序要求在高新區政府信息公開網頁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科技局通知相關企業辦理發放獎勵資金的相關手續。
當年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死亡1-2人的一般火災事故、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較大影響的環境污染事件、較大影響的集體勞資爭議事件,以及在申報中有不實行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單位均不能享受本政策。
附件:(1)高新區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2)太倉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資金申報表
江蘇省太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局
2019年4月4日
高新區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 ||||||||||
項目申報單位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
申請項目及獎勵金額(分列) | 申請財政資金 | 萬元 | ||||||||
單位負責人 | 項目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開戶銀行 | 開戶賬號 | |||||||||
項目申報單位承諾: | ||||||||||
1.本單位近三年信用狀況良好,無嚴重失信行為。 | ||||||||||
2.申報的所有材料均依據相關項目申報要求,據實提供。 | ||||||||||
3.專項資金獲批后將按規定使用。 | ||||||||||
4.本單位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太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內,在享受政策后的10年內不遷離注冊及辦公地址、不改變在本區的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 | ||||||||||
單位負責人(簽名) | (公章) | |||||||||
日期: | ||||||||||
主管單位意見: 日期: | ||||||||||
管委會意見: 日期: | ||||||||||
太倉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資金申報表
申請對象(簽字/蓋章):
申請對象 (企業/個人) | 法人代表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注冊時間 | 組織機構代碼 | ||
開戶銀行 | 開戶賬號 | ||
申報獎勵項目 及金額 | |||
業務科室意見 | 年 月 日 | ||
科技局意見 | 年 月 日 | ||
財政局意見 | 年 月 日 | ||
分管領導意見 | 年 月 日 | ||
高新區管委會意見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