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注冊公司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 優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 |
|---|---|
| 享受主體 | 小型微利企業 |
| 優惠內容 |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
| 享受條件 | 1.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
| 政策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以上內容由昆山注冊公司、昆山代理記賬編輯,了解更多資訊訪問www.kstianlihe.com昆山財稅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