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開發區注冊餐飲個體戶小編整理如下:
(1)自行選址。
飯館經營場所選址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二次修訂)第八十一條;《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九條;《蘇州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六條的相關要求。
(2)辦理相關手續。
①到相應企業注冊登記部門申領營業執照;
②到市政務服務中心或屬地行政(便民)服務中心城管部門辦理店招店牌設置行政許可。
③由市政務服務中心或屬地行政(便民)服務中心企業注冊登記部門統一受理,同步完成公章刻制備案;
④辦理從業人員《健康證明》;
⑤至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培訓考核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員證》
⑥到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分局或屬地行政(便民)服務中心市管局窗口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⑦到市政務服務中心消防窗口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⑧到屬地環評審批部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
⑨到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中辦理“新辦企業開戶”及“新辦企業網上辦稅套餐”的申請,完成企業國稅登記。到國稅部門辦理“實名制”辦稅的影像采集及領用發票(同城通辦),無需到地稅窗口辦理后續,可直接申報納稅。
備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在餐飲服務中提供自釀酒的經營者,應提供具有資質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對成品安全性的檢驗合格報告。
(2)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不具備檢驗能力的,應提交相關委托協議等證明文件。
(3)通過網絡銷售食品的,應當注明網絡設備、銷售網絡和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