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填寫說明及規范昆山開發區注冊公司整理如下:
注:以下“說明”供填寫申請書參照使用,不需向登記或核準機關提供。
一、填寫說明
1.本申請書適用于合伙企業分支機構向登記機關申請設立、變更、注銷登記。
2.向登記機關提交的申請書只填寫與本次申請有關的欄目。
3.申請分支機構設立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和“設立”欄、附表1“負責人信息”及附表2“財務負責人信息”、附表3“聯絡員信息”。其中,“申請人聲明”由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簽署,加蓋隸屬企業公章。設立登記填寫擬設立分支機構名稱及名稱預先核準文號,不填寫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請填寫分支機構名稱和注冊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4.合伙企業分支機構隸屬合伙企業有合伙期限的應當填寫“經營期限”,“經營期限”不得超過隸屬合伙企業的合伙期限。
5.分支機構申請變更/備案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及“變更/備案”欄有關內容。 “申請人聲明”由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簽署,加蓋隸屬企業公章。變更負責人的,應填寫、提交擬任負責人信息(附表1“負責人信息”)。備案聯絡員的,應填寫附表3“聯絡員信息”。“變更/備案”項目可加行續寫或附頁續寫。
6.分支機構申請注銷登記,填寫“基本信息”欄及“注銷”欄。“申請人聲明”由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簽署,加蓋隸屬企業公章。
7.“經營范圍”欄應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填寫(合伙企業分支機構還應根據隸屬合伙企業協議填寫)。
8.需要由執行事務合伙人簽署的文件,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其委派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9.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應當使用A4型紙。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簽署;手工填寫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簽署。
二、填寫規范
1.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中“從業人員數”欄時,應填寫擬聘用從業人員的數量。
2.申請人應當按要求如實填寫財務負責人信息、聯絡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