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注冊個體工商戶名稱延期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1、 經營者簽署的《預先核準個體工商戶名稱延期申請書》;
2、 《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 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由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
1、 《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的延期應當在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申請辦理,申請延期時應繳回《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經營者與《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記載的經營者不同的,應當另行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2、 《預先核準個體工商戶名稱延期申請書》、《委托代理人證明》可以通過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電子政務網站(http://www.jsgsj. gov. cn)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 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 并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