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備案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1、《合伙企業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或身份證明。
3、分支機構設立的,提交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分支機構變更名稱的,提交分支機構《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和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分支機構注銷的,提交分支機構《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6、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7、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
合伙企業依照《合伙企業法》、《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設立分支機構、注銷分支機構,分支機構變更名稱,合伙企業申請備案登記時適用本規范。